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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4: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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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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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发表于 2025-5-13 2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士14: 1-20>





【士14: 1-20】【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在士师记第十四章中记载了,当神的灵赐给参孙巨大的力量来推动参孙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到亭拿去”,要从那里娶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而参孙在婚宴中给三十位陪伴的人出谜语并以衣裳为赌注,陪伴之人就威逼新娘诓哄她丈夫探出了谜底,参孙就去杀死三十个非利士人剥衣作赔偿,之后他愤然离去。本章首先说到:【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下到”是指从地势较高之处往较低之处去,琐拉海拔356公尺,亭拿海拔244公尺。“亭拿”在琐拉西南约六公里,原属但支派,后属犹大,曾数度落入非利士人手中,当时为非利士人所有。“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因参孙家琐拉的地势较高,故用“上来”;“禀告他父母”,就是与他的父母商讨婚事。“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神虽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出34:16),但没有明文禁止与非利士人结婚。“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弟兄的女儿中”,是指在亲属中。“本国的民中“,是指在以色列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的父母知道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所以不愿意参孙娶非利士女子,就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来提醒参孙与神立约、分别为圣的身份。以色列男孩在出生后第八天行割礼(利12:3),就是割除男性生殖器的包皮,作为与神【立约的证据】(创7:11)。而参孙坚持要娶这位非利士女子,他就对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因我喜悦她”,表明参孙坚持娶这位非利士女子,并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祂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这说明神容许参孙娶非利士人女子为妻,为要成就祂的目的,“因为祂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神的目的是要“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参孙的父母不知道、参孙不知道、非利士人也不知道。“找机会”就是寻找冲突的机会;“辖制”是指受其管辖、统治。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大概是为着正式提亲。“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亭拿”所在的梭烈谷附近以产葡萄出名;“少壮狮子”指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幼仔狮子,当时迦南地尚有狮子出没。“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感动”是指赋予他极大的能力;“手无器械”就是没有随身携带狩猎的用具,即赤手空拳。“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撕裂”指抓住两只后腿,将身体裂为两半。“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这表明他跟父母是先后前往亭拿女方的家,而未同行。“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过了些日子”是指从订婚到娶亲的间隔时间。“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蜜蜂通常不会接近腐烂的尸体,可能死狮已经被秃鹰、胡狼等腐食动物吃得只剩下一付枯骨,所以蜜蜂可以在里面筑巢。“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用手取蜜”表示他接触了死尸,违犯了拿细耳不可摸触死尸的条例(民6:6),不过这项禁例可能仅限于人类的死尸。“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参孙不敢说出真相,可能他也意识到“从死狮之内取蜜”乃是违例之举。【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在那里设摆筵宴”,就是在新娘家摆设婚筵,这表明参孙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后仍住在娘家,丈夫带礼物去探访,所生的孩子算为妻子家族的成员(9:2)。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习俗,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可能指婚礼期间闹酒的陋规。“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陪伴他”是指伴郎。这三十个人是在“众人看见参孙”后,才请来陪参孙,很可能是他们害怕参孙的力量,想防备他。

而参孙可能是看出了他们的敌意,所以就给他们出了个谜语:【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谜语”一种猜谜游戏(王上10:1);“七日筵宴”,当时的婚筵为期七天,七天过了才正式完成嫁娶。“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当时“里衣”是一大块长方形的亚麻布。“衣裳”则是质地较好的外衣,一般人只有一套(17:10),所以三十套里外衣的赌注很高。“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若不能猜出意思”,是表示认输;“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就是每人要拿出一件里衣,一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但参孙的谜语必须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出来。“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在参孙的谜语中“吃的”指食物,就是蜂蜜;“强者”指狮子,参孙的蜂蜜是从狮子的尸体中取得的。“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因为参孙的谜底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若非熟悉内情,谁也猜不出。“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第七天”指谜底揭晓的限期。“诓哄”是指骗取。“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他们为了赢得赌注,不惜恫吓新娘和她的父家,其恐怖行径,实在绝情。“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夺我们所有的”,这是夸张的口吻。“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啼哭”女人的眼泪乃是可怕的武器。“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按照常理,夫妻之间应当没有秘密。“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这是实话。“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逼着他”显出女人眼泪的力量来了。“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谜底揭晓的结果,乃是出于神的安排。“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那城里的人”,是指陪伴的人。“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答案是:“蜂蜜是从吃花蜜的蜜蜂出来的;甜如蜂蜜者竟是从强如狮子的身上取得的”。“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我的母牛犊”,是指参孙的妻子;“母牛犊耕地”本不相宜,是指他们以不正当的手段套取谜底。这就为参孙与利士人的公开敌对拉开了序幕。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临到参孙身上。“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亚实基伦”是位于地中海边的非利士人城邑,距离亭拿约36公里,来回要走两天。参孙大老远跑到这里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可能是为了避免城中的居民报复。但参孙“夺了他们的衣裳”,却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民6:6)。因参孙的妻子出卖了他,“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岳父以为他放弃了妻子,这对新娘是一个奇耻大辱,所以“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就是参孙的岳父把女儿嫁给了“参孙的陪伴”。本章的结论是:“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这是参孙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13:5)的证据。虽然参孙身上有无数弱点,但神却依然使用他来拯救自己的百姓,这也表达了神的恩典和权能。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从参孙的身上看到,神的恩典与权能。我们就要倚靠神,行在神的旨意中!阿们!

「创25: 1-34」“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在创世纪第二十五章中记载了,亚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还有以撒的后代。这里说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别处圣经称她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与撒拉相题并论。“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基土拉的后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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