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性恋结婚”是西方文明没落的象征
“ 同性恋结婚”是目前西方国家热门的话题之一。不久前老妖婆希拉里克林顿也公开发言支持。近日更被拉上了美国最高法院。
本人的看法“ 同性恋结婚”是无理取闹,象征西方文明走到了穷途末路。
首先让我们来看为什么要有“婚姻”。为什么几千年来中外都有婚礼的习俗。这绝对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人类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制定出来的。“婚姻”包含着的意义,虽然是理想化男女间的爱情。但其实也是为了保证下一代子女的生养发展。所以“婚姻”也被披上了神圣的外衣。
同性恋在古代有过一个时期,并不被当作违禁的事。但后来因为基督教的反对,变成了不受社会赞同的,而且是被认为是违反人性的,当做罪犯看。直到近几十年才逐渐去罪恶化,慢慢的被社会接纳。
这个过程里同性恋者提出的口号就是争取他们的“人权”。由于西方社会的强调“个人权利”。使得同性恋者能够打破长期以来的歧视和压制,在社会里的地位逐步提高。由于同性恋者不需要负担子女的养育和教育费用,他们很快变成在社会里能积累财富的人群。但由于税收方面,一般优待有子女的家庭,同性恋者就进一步提出了承认他们的“结合”也成为“婚姻”,可以享受结婚者的税务和产权方面的优待。
在这个“同性恋结婚”问题上赞成和反对形成了社会里两股对立的阵营。其中最主要的争端,就是关于“婚姻”Marriage这个词的使用。传统主义者认为“婚姻”这个词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意义。而同性恋者则认为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笔者的看法是同性恋结婚试图把“结婚”一词的内涵改变。本来“结婚”一词最关键的含义就是生儿育女。同性恋者根本不可能生儿育女,想要从根本来改变“结婚”这一个词的含义。笔者不反对同性恋可以同居,可以生活在一起,如果要得到法律的承认,可以用一个词来代表他们的结合。比如“联合”Union,Co-Habitat,
Garriage (Gay-Marriage)。这个词可以用法律规定跟“婚姻”一样享有税务和产权方面的特惠。
不管同性恋者如何狡辩,他们不可能改变“同性恋结婚”不能生儿育女这个事实。而人类社会的延续,必定需要有下一代,生儿育女是必须的。
西方社会如果不顾这个道理,就只能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