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峪山镇峪山村的强征土地

作者:jccmen  于 2013-5-16 15:1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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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峪山村民委员会、峪山镇政府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及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实名举报如下:举 报 人: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峪山村三、四组村民被举报人: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峪山村民委员会、峪山镇政府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政法委书记朱大海、镇长吕忠国及相关人员一、举报事项及请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依法追究襄州区峪山镇镇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镇长吕忠国、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峪山村民委员会书记及相关人员,非法强占耕地的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2、依法责令峪山镇政府有关人员及其开发商停止非法强占耕地的违法行为,并将已非法占用的耕地及时复垦,恢复原状,将土地交还给村民耕种,并赔偿峪山村三组、四组村民的一切经济损失。3、峪山镇政府组织民兵及社会人员等殴打、恐吓村民,造成伤害。要求依法追究其相关人员及幕后指使人员刑事责任,要求对受伤的群众进行合理赔偿,并且书面道歉。4、峪山镇政府和峪山村委会长期占用、出租、变卖、变更峪山村四组的集体耕地和集体财产,其账目资金资产27年不公开,抛荒耕地20亩,四组村民人均仅剩最后七厘田,被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峪山村民委员会、峪山镇政府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政法委书记朱大海、镇长吕忠国及相关人员非法买卖。要求对其账目清算,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峪山镇镇长尚钰、峪山镇土地管理所所长代表峪山镇政府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在峪山镇信访办公室《关于肖五等群众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欺上瞒下、是非不清,襄州国土资源局未答复,镇长尚钰、土地管理所所长及相关人员,欺骗村民、欺上瞒下、严重失职。在非法征收峪山村三、四组土地中,扮演重要角色,欺骗村民、鱼肉百姓、欺上瞒下,给党的形象抹黑,不是一个合法的共产党员。请求依法追究峪山镇镇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峪山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二、事实与理由:我们的耕地被强占,我们的村民被打伤,我们的土地被那群丧尽天良的领导、为富不仁的社会名流强占!他们在无任何国家批文下,肆意践踏着我们的权利和尊严,建筑他们的别墅和楼盘,谋取私利,满足他们贪婪的欲望,中饱私囊。襄州区峪山镇党委王峰、镇长尚钰等人,为了一己私利,为了面子工程,不惜无视国家法规,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他们以迁村腾地为名、以扩建集贸市场借口,最后借蒋岗增减挂钩为名,他们给峪山村三、四组腾在哪里?挂在哪里?建设大型社区开发房产为实,不顾法律的尊严,断绝老百姓的活路。不顾老百姓的强烈反对,在老百姓一路上告中,肆无忌惮、大规模的建设楼盘。事实如下:1、峪山镇镇政府、峪山村民委员会在无任何公示、公告,无任何国家相关单位批复的事实情况下,由峪山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和三、四组组长,用哄骗、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村民签订《峪山南环路土地增减挂钩(社区)占地补偿协议》,峪山村三、四组村民要求村民委员会出示征收土地的国家相关单位的批复,峪山村民委员会说“拿不出来!”三、四组村民不同意,自发地联名上告有关部门。第一次,由肖大忠、李顺国等同村民签字、画押上告,无结果;第二次,由刘老四、杨先进等同村民签字、画押上告,无结果;第三次,由刘国庆等同村民签字、画押上告,无结果。前三次发生的时间为2012年7月间至2012年12月12日,由村民自发向峪山镇政府上告,有关部门均无任何结果,没有任何领导站出来说一句话。2、峪山村民委员会伙同峪山镇政府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女)、政法委书记朱大海、镇长吕忠国等人,将峪山村三、四组土地110多亩在无任何公告、公示的情况下,非法卖于襄阳天俊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实际是峪山镇有钱的名流借增减挂钩之名义,用于开发楼盘、别墅,谋取私利,至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3、由于峪山镇政府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女)、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峪山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人员等人,将三、四组耕地卖给襄阳天俊农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2日,襄州区峪山镇政府组织人员,大队干部、民兵、峪山派出所人员,还有部分人员戴着警帽、身穿警服,带有警棍和药水,足有几百人,开始推土地、毁坏麦田。峪山村三、四级村民用微薄的身躯站在自己的耕地上,乞求峪山镇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峪山村民委员会,让他们不要推我们的耕地,希望他们良心发现,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利益熏心,至国家法律于不顾,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下令推毁耕地,并且推搡村民,叫其离开现场。在驱逐村民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用药水喷洒四组村民刘克芝眼睛里,并用手肘击打刘克芝同志,将刘克芝同志打昏死倒地,现场无人施救,最后村民向政法委书记朱大海求救,朱大海书记非常不情愿的叫人将刘克芝同志送往峪山卫生院抢救。因病情非常严重,伤员生命垂危,峪山卫生院要求病人转院治疗,最后送到襄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四组村民杨兴荣在被工作人员驱逐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粗暴的推倒在地,当场昏死,和刘克芝同志一样,送往医院抢救。四组村民曹三,在被驱逐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导致曹三同志心脏病复发,同以上两位村民一样被送往医院抢救。三组村民沈腊娃在被工作人员驱逐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粗暴执法,由四名大汉将沈腊娃同志抬起,站在高处居高临下往下摔(高度约3米,次数2次),并且在驱逐过程中,扯坏沈腊娃同志新羽绒服,致使沈腊娃同志身体严重受伤,软组织多处损伤,拍片为证并将沈腊娃在78岁母亲推到在地。她本人自己在峪山卫生院治疗。4、2012年12月20日,峪山镇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律师庄广银去襄阳市中心医院劝说三位伤员转到峪山卫生院治疗,峪山镇政府拒不支付伤员在襄阳市中心医院的后续治疗费用,要求伤员回到峪山卫生院保守治疗。在转院的过程中,峪山镇政法委书记朱大海亲自为伤员写下《保证书》:保证治疗费用由政府全部支付,朱大海签字、画押。5、峪山镇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在解决因2012年12月12日上午峪山镇政委书记王峰、镇长尚钰非法征地过程中,粗暴执法,使四位村民受伤,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过程中,只赔付曹三同志的损失,违法将峪山镇峪山村四组集体土地六间宅基地赔偿给曹三(注:峪山村四组卢家堰两间宅基地划给曹三,曹三将两间宅基地卖于峪山村四组村民张广全,十万元人民币已支付八万元,后余两万元等证件办齐后一并支付)。六间宅基地属峪山村四组集体土地,政法委书记朱大海将其六间宅基地作为赔偿,峪山村四组组长肖光伟、峪山村村民委员会和政法委书记签名盖章,将峪山村四组的集体土地私自作为补偿成本,损害了峪山村四组的集体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同为受伤害者的刘克芝、杨兴荣、沈腊娃三位村民,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赔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已构成犯罪,请求依法处理。6、峪山村四组组长肖光伟和峪山政府分管土地领导吕忠国,于2011年将峪山村四组集体耕地(峪山镇财政所后面)卖给峪山村二组村民梅先清,实际是梅先清和肖大忠合伙购买(肖大忠与四组组长肖光伟是亲叔侄关系),每亩12000元,共5.5亩耕地,共计66000元。这份耕地的实际亩数约为七亩。同年三组的集体耕地,地挨地,每亩30000元,峪山村三组不卖。为什么峪山村四组土地以12000元/亩的价格贱卖给他人,约七亩土地,峪山镇政府分管土地领导和四组组长就有这么大的权利批复?难道这里面没有猫腻?而且亩数不对。望各级领导给予查办,退还四组耕地。
三、强占情况西沟这块水田是村民仅剩余的口粮田,也是村民的保命田。然而,仅有人均七厘田也被峪山镇政府内外勾结强占。1、2012年,峪山镇政府及峪山村委会全体成员,在峪山村工农学校召开三组和四组群众会,会议由一位政府领导和村委会领导讲话,宣布出售四组西沟水田和相邻的三组几十亩耕地,村民问有没有啥政策,当官的回答,没有。村民当即不同意卖地,会议在吵闹中结束。2、2012年 8月24日下午,他们再次组织三、四组村民在峪山镇中学开会,三、四组村民长期受到当官的欺骗,不再相信他们的谎言,一位善良质朴的村民实在听不下去了,拔了他们的话筒,村民不同意卖地,会议在吵闹中再次结束。3、峪山镇政府在开会没有实际意义、没有任何手续下,于2012年9月开始,派遣峪山村委会全体领导及三、四组队长,发动了一场蓄谋已久的签订《买卖合同》的阴谋。峪山镇政府指挥峪山村委会和三、四组队长,用欺骗、哄骗等手段,一家一户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天天找,叫村民不能正常生活。强迫老百姓签订的自己都不知道的《峪山镇南环路土地增减挂钩(社会)占地赔偿协议》,这个合同不具有自愿性、平等性、公平性、相对性,在合同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这是一份非法合同。峪山镇三、四组村民,自发的签字、画押,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匀无结果。4、峪山镇政府八月底非法用钩机、铲车、大型机械破坏农田水利设施,公路、田埂进出主要路口堆土封死,使大部分村民无法种上小麦等农作物。每天派村委会等人员阻止老百姓种秋季农作物,老百姓在充满信心的等待上面的共产党领导来解决问题。5、峪山镇政府派人于农历十月份左右,开始去三、四组的耕地上打桩放线,四组村民正在干活,前去阻止,现场有派出所人员、政府人员还有六个社会人员,并且有一名社会人说:“给我施工放线,看谁不准施工?!谁XX阻拦,打死谁!妈的个X,打走!”拿起砖头扔向善良的村民。并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恐吓、威胁村民杨兴国等人,且大声说:“这么大的工程,打死几个人,埋得起!算个球!我们是你们政府领导派来的!”善良的群众站在那不知道咋办,派出所和政府领导们看在眼里,一句话没有,静静地站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村民们找镇政府领导,直到晚上八点左右,镇领导朱大海、老涂,派出所所长才说话:“你们举报嫌疑人,我们去抓。”这一句话如同三伏天掉到冰窑里,让人心寒。我们的共产党员的党性、良心都到哪里去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豆腐。”村民们只能默默地等待,望各级领导给予公正的解决。然而,峪山镇政府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在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用三、四组耕地110多亩,而且打伤村民妇孺,严重损害村民的切身利益,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损害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当前全国上下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大力加强农村工作和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要求下,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求全国各地加强土地管理,严禁乱占耕地,严禁“以租代征”等非法占用耕地,不得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搞发展,要尊重老百姓的意愿。然而,峪山镇政府领导王峰、尚钰等相关人员,为一己私利,为面子工程,断绝农民活路,违法强占耕地,峪山三、四组村民站起来不答应!国家法律更不会答应!峪山村三、四组上访多次,均无结果。望各级领导站出来给村民一个公平的解决。 若得不到解决,本举报信抄送到襄州区、襄阳市、湖北省,直至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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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1 回复 天涯看客 2013-5-16 19:12
这样的贪官污吏,遍地都是!
1 回复 jccmen 2015-4-29 15:34
天涯看客: 这样的贪官污吏,遍地都是!
问题是咋办呢,,,咋曝光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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