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恶魔,恶有恶报

作者:杜鹃啼血  于 2013-9-27 09:5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98评论

近来网上将国内沈阳的一个杀人凶手夏俊峰吹捧得很厉害,似乎他杀人在情理之中,而那三名城管人员死伤得应当,杀人凶手倒不应当死。政府枪毙他那是有天大的冤屈了。似乎恶意杀人者不需偿命,还要夸他杀得好!国内更有怪事:甚至还有许多人给他家捐款捐物,请问天理何在?人们是否还有一点点的是非观?正义感?
城管人员的命就不是命?即便当时他们的态度不好,那也罪不致死啊! 那三个失去儿子,父亲,丈夫的家庭就不可怜吗?夏俊峰这个禽兽不如的凶残的刽子手,在没有办理饮食营业执照,而又拒交罚款的情况下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他无理可讲,恼羞成怒。一时兴起,便起意杀人。城管人员虽然人多势众,但除水杯之外,手无寸铁,没有任何武器,只有被宰的份。此时夏屠夫便出手:他手执锋利的割肉尖刀,,直冲对方的前胸和后背扎去,刀刀命中要害。一口气杀死两个跟他岁数差不多的男子汉,还将另一个在场的男人用刀将肚子扎烂,造成腹部大出血险些丧命。杀人之后,夏屠夫夺门而出,在逃跑的路上被擒获。显而易见,他的罪名定为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恶劣凶残,杀人者必须偿命,法院判他被枪毙合情合理。
他杀两人重残一人,从情理上讲,理当受绞刑才对。那三个家庭声称,宁可不要任何民事赔偿也要判他死刑。可见对他的仇恨有多深了!
夏屠夫这种人,没有起码的文化和教养,他爱财如命。卖肉串几年居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显然是在用死猫烂狗肉来冒充羊肉,欺骗顾客发昧心财!那时他家中每天经营三个小时的生意却经常有几百元的收入,这难道不令人可疑吗?难怪让他办理营业执照他要起意杀人了!
人在做,天在看。凡作恶杀人者是一定要遭报应的!也许会报应在他的家人当中。让我们拭目以待!

高兴

感动
1

同情
1

搞笑
2

难过
34

拍砖
16

支持
4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58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98 个评论)

2 回复 leahzhang 2013-9-27 10:20
杀人者偿命,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执行这个法律。杨三姐虽然不识字,在军阀统治时期,却告倒了她的杀人的二姐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2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0:22
最好的办法是大家都去当城管,别当小贩
2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0:26
leahzhang: 杀人者偿命,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执行这个法律。杨三姐虽然不识字,在军阀统治时期,却告倒了她的杀人的二姐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别喊口号,谷开来蓄谋杀人判死缓,夏俊峰反抗城管暴力执法激情杀人判死刑,这是五千年中国的什么法律?
2 回复 leahzhang 2013-9-27 10:42
dwqdaniel: 别喊口号,谷开来蓄谋杀人判死缓,夏俊峰反抗城管暴力执法激情杀人判死刑,这是五千年中国的什么法律?
城管人员有三个人却被夏某杀2人,重伤一人。谁在使用暴力显而易见。谁是牺牲者?那三个人血肉模糊,两人一命归天。而杀人犯却可以逃跑,全身而退。谷开来蓄谋杀人并未致死,尼尔的血中氰化物检验为阴性。这是明显的区别。
3 回复 leahzhang 2013-9-27 10:48
dwqdaniel: 最好的办法是大家都去当城管,别当小贩
我们在国外,要客观地看问题。中国的大部分民众文化及素质跟美国人大不相同。他们说风就是雨,跟风跟得很厉害!有些人会利用这种心态,因势利导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2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0:55
leahzhang: 城管人员有三个人却被夏某杀2人,重伤一人。谁在使用暴力显而易见。谁是牺牲者?那三个人血肉模糊,两人一命归天。而杀人犯却可以逃跑,全身而退。谷开来蓄谋杀 ...
尼尔已经死了,难道不是谷开来蓄谋亲手毒死的?氰化物不是致命的毒药吗?关于阴性的说法是法院的说法还是你自己的说法?按你的逻辑,小贩夏俊峰用氰化钾毒死那两个城管就可以死缓了?

沈阳的事,夏俊峰一个街头小贩,被城管在第一现场暴打觉得不过瘾又强行把受害人夏俊峰弄进办公室二次暴打,被打急了夏俊峰出于自卫干掉了两个城管员,这里有明显的防卫行为,罪不至死。

普通百姓之所以同情夏俊峰,是因为都生活在底层,深知生存的艰难屈辱。粗暴执法中丝毫表现不出对人的基本尊重与同情,执法者满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寸的,可是,他们对上唯命是从,对下不保留道德底线下黑手。长此以往,斩杀夏俊峰们越多,民愤积累越大,仇恨增长越强。
3 回复 xqw63 2013-9-27 11:01
民情是什么?假如有公正,民情不会如此反弹,先需要撒泡尿照照自己
4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1:02
leahzhang: 我们在国外,要客观地看问题。中国的大部分民众文化及素质跟美国人大不相同。他们说风就是雨,跟风跟得很厉害!有些人会利用这种心态,因势利导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
你刚才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什么意思? 小贩夏俊峰是王子死刑立即执行?谷开来是庶民判死缓?你在故意引导什么?
2 回复 浅色 2013-9-27 11:15
leahzhang: 杀人者偿命,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执行这个法律。杨三姐虽然不识字,在军阀统治时期,却告倒了她的杀人的二姐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杨三姐能告倒他姐夫,不在于她识字不识字,只能说明那时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冤情可以得到声张。
5 回复 寒枫109 2013-9-27 11:17
leahzhang: 杀人者偿命,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执行这个法律。杨三姐虽然不识字,在军阀统治时期,却告倒了她的杀人的二姐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山西运城有个青年,卖大枣为生,遭盘剥和数十保镖围打,怒杀之。他叫关羽。湖南有个青年卖盐,被百般欺压,拎两把刀杀了税官,抢了十几条枪,叫贺龙。胡适日记记载:一男孩因大户打死了他的伙伴,提大刀抢了粮仓,叫彭德怀。今年,一小贩因不堪城管殴打,杀死两名城管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   zt
2 回复 leahzhang 2013-9-27 11:17
dwqdaniel: 你刚才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什么意思? 小贩夏俊峰是王子死刑立即执行?谷开来是庶民判死缓?你在故意引导什么? ...
谷开来实际上并没有杀死人,首次由法医抽血检验,证明谷开来没有用致死的氰化物,后来王立军再次下手,加用了氰化物,并且又抽了一次血,这才造成了证据。这个事情非常复杂,王立军是幕后的主导。
2 回复 浅色 2013-9-27 11:18
leahzhang: 城管人员有三个人却被夏某杀2人,重伤一人。谁在使用暴力显而易见。谁是牺牲者?那三个人血肉模糊,两人一命归天。而杀人犯却可以逃跑,全身而退。谷开来蓄谋杀 ...
哇,谷开来没毒死洋人啊,那么说来,我党的法庭是在制造冤假错案啦?
袁芳,你怎么看?
4 回复 leahzhang 2013-9-27 11:21
dwqdaniel: 你刚才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什么意思? 小贩夏俊峰是王子死刑立即执行?谷开来是庶民判死缓?你在故意引导什么? ...
你不懂成语吗?我就是用了一句成语而已。古代的王子杀了人一样判死刑。夏某不是王子,他不配!谷开来更不是庶民,她是高官的夫人!
1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1:23
leahzhang: 谷开来实际上并没有杀死人,首次由法医抽血检验,证明谷开来没有用致死的氰化物,后来王立军再次下手,加用了氰化物,并且又抽了一次血,这才造成了证据。这个事 ...
这是你的说辞,不是法院的判决书。就算你说的对,那么,共产党高官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是被党国法院冤枉了,底层的贩夫走卒夏俊峰岂被斩杀岂不更冤?
4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1:25
leahzhang: 你不懂成语吗?我就是用了一句成语而已。古代的王子杀了人一样判死刑。夏某不是王子,他不配!谷开来更不是庶民,她是高官的夫人! ...
是你把这成语套在小贩夏俊峰头上的!你自己问问自己吧。
3 回复 xoyuanfen 2013-9-27 11:43
浅色: 哇,谷开来没毒死洋人啊,那么说来,我党的法庭是在制造冤假错案啦?
袁芳,你怎么看?
   我是惊了, 有如此薄粉。
3 回复 dwqdaniel 2013-9-27 11:43
浅色: 哇,谷开来没毒死洋人啊,那么说来,我党的法庭是在制造冤假错案啦?
袁芳,你怎么看?
把这条转发499次  
3 回复 活水涌泉 2013-9-27 11:53
xoyuanfen:    我是惊了, 有如此薄粉。
哈哈,与你同感〜〜〜〜   
4 回复 dld 2013-9-27 12:20
在中国:   1.   “杀人者---偿命”  ---  夏小贩;     2.   杀人者---不偿命 --- 薄+谷,

   毛杀人无数,谁敢扎刺?

刘少奇说了句:要遭天谴的---不得好死,

    周恩来都在替主子毛掩盖销毁罪证!

        6-4 杀的无辜 谁偿命啦?

天理倾向何方----不是权势说了算!

          人民 有自己的 判断!
2 回复 dld 2013-9-27 12:45
客观的情况是,绝大部份的自由评论更反映民情,同情夏俊峰,批评这一判决。一些官方立场的网络舆论与导向评论,并没有形成影响。尽管夏俊峰案持刀刺死两名城管,一些舆论试图引发对城管死者的同情,可是批评舆论仍忽略两名城管死者。有评论分析,网络较为宽松允许大量评论夏俊峰案,可能与北京当局试图用夏俊峰案件来转移社会特别是网络对薄熙来判决的不满和关注。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却是网民不仅没有忘记薄熙来案,还将夏俊峰案同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甚至刘志军等大案联系起来,证实法律对夏俊峰的判决不公,更批评中国法律对薄熙来、谷开来这样的官员量刑多有偏袒。但由于网上监控与过滤,没有评论将夏俊峰同多年前上海杨佳袭警案相提并论。在多达数百万条的网上点评中,夏俊峰没有英雄形象,完全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底层受害者的面貌,这也是此案长期延续中,同情夏俊峰的意见唿吁刀下留人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夏俊峰死刑判决被最高法院决定维持下达,9月25日凌晨5点通知家人,家人会面只有不足半小时,而且断然禁止家人与死刑犯拍摄一张家人合影照片的做法,在网络同情者中间引发一片愤慨。
《南方都市报》的快评指出,夏俊峰案死刑覆核历数年而现终局,司法对人命的罔断令人错愕。本案侦控审过程倾向性明显,辩方证人主动出庭却被拒绝,一系列程序违法众目睽睽,司法竟熟视无睹,悲夫!城管与小贩的战争,不可能也不应该以杀伐求解答,“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呜唿哀哉,伏帷尚飨!

叫时代迷思的网友引出陈有西答京华记者十问的回答:本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是明显错误。从犯罪动机、经过、后果看,本案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死刑也是明显不当。本案防卫成份证据充分,可以认定;被害人过错清楚,可以认定。不考虑其他从轻因素,仅此两条,夏就死不了……两年了,改变不了的还是结局……。

三天半打渔的网民质疑:清晨5点多,法警忽然敲开门“送达”执行死刑书,让家属措手不及,可谓处心积虑了。

律师李方平贴出的【关于沈阳小贩夏俊峰覆核并执行死刑的律师界声明】有抗议最高法院对证据存疑、程序违法案件通过死刑覆核并立即执行;2、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夏俊峰死刑覆核意见书;3、最高法院现行死刑覆核程序必须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贯彻司法公开原则等内容。

叫醉得意的网民抄出网络名人李承鹏的经典批评:山西运城有个青年,卖大枣为生,遭盘剥和数十保镖围打,怒杀之。他叫关羽。湖南有个青年卖盐,被百般欺压,拎两把刀杀了税官,抢了十几条枪,叫贺龙。胡适日记记载:一男孩因大户打死了他的伙伴,提大刀抢了粮仓,叫彭德怀。今年,一小贩因不堪城管殴打,杀死两名城管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

叫MI魔侠转去赵晓的评语:夏俊峰,一个悲哀的名字。他让世人看到我们这个所谓文明国家的真实面目:特权阶层罪恶滔天,也能免于一死;普通百姓哪怕正当自卫,也可能被判死刑;而打击网谣,更成为特权阶层报复敢于维护权益的公民们的最新利器。中国,就这样继续分化着、撕裂着、不公义着......

律师周泽写道: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贪官可以不死,平民一定要死;薄谷可以不死,小贩一定要死。这就是中国目前死刑存置的现状。

南周深度对【夏案谷案】点评如下:一,动机,夏被暴打,被迫还击。谷为掩盖贪腐罪恶,杀人灭口。二,案发后表现,夏投案自首,谷掩盖罪行迫害破案民警。三,结果,夏死刑立即执行。谷有悔罪表现可以继续逍遥……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是赤二代。一个是农二代……其他我无话可说……留给世人评说吧!!!

胡超奇律师贴文讲:夏俊峰的儿子强强被同学打成轻微脑震荡却不敢还手,妈妈问:“为什么不还手?”强强哭了:“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他打完我第三下,就不打我了。”听到这个故事,很多人都哭了。

新浪网友“凡人肖申克”在微博中评论说:“同样杀人,法院判处夏俊峰极刑,给薄谷开来留条活路。从表面特征来看,一个是毫不懂法的小贩,一个是学法干法的富婆;一个有点被迫杀人,一个完全主动杀人;一个杀的是城管,一个杀的‘尼斯商人’。法盲与法师所享受的待遇差别,法院要看教育背景和从事专业,关键要看‘谁杀谁’。
123... 10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30 02:48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