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

作者:chico  于 2011-10-8 03:5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书刊摘录|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2评论

原文: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hē)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luò)之,连之以羁絷(zhí),编之以皁(zào)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jué)饰之患,而后有鞭筴(cè)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zhí),圆者中规,方者中矩。”

译文:

马, 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翘足跳跃,这都是马的真实本性。纵使有高台大殿,对它也毫无用处。到了伯乐出现,说:“我善于管理马。”于是用烙 铁烧它,剪它的毛,削它的蹄,烙上印记,络首绊脚把它拴起来,编入马槽,马便死去十分之二三了;然后又使它挨饿,使它挨渴,使它驱驰,奔跑,以训练它;又 修饰它,使它前头有口衔镳缨的祸患,后头又有皮鞭竹筴的威胁,这样一来马就死掉大半了。陶匠说:“我擅长陶制黄土,能使圆的合于规,方的合于矩。”

愿文: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 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

译文:

木 匠说:“我会削木头,使曲的合于钩,使直的合于绳墨。”陶土和树木的本性,难道就是要合于人为的规矩绳墨吗?然而人们世世代代称赞说:“伯乐会治马,陶工 木匠会制作粘土和木材”。其实,治理天下的人就如治马治土治木一样有伤害事物本然天性的过错啊!我认为真正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不应如此。老百姓有自然的本 性,靠纺织穿衣,靠耕种吃饭,这是人们的共同本能,浑同自然万物而无偏私,这就叫“天放”(放任于自然)。故真正的盛世,人们行为天真笨拙,纯朴无心机。 在那个时候,山中没有路径相通,水中没有舟船桥梁;万物众生,比邻而居;禽兽成群,草木滋长。在那里野生禽兽可以如家养的一样牵着游玩,鸟鹊之巢可以爬到 树上去窥望(而鸟不惊)。

原文: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mó),怒则分背相?。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yīn)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qǐ)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zhì)(qǐ)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

译文:

马生活在陆地上,吃草饮水,高兴时交颈相摩,发怒则背对相踢。马所晓得的仅是如此。等到加上了车衡颈扼,装上了额前佩饰,从此马就知道了折毁车衡上的附件、 弯曲脖子挣脱扼头、抗击车盖、吐出口勒、咬断笼头。使马变得狡智而差不多跟盗贼一般,这是伯乐的罪过啊!在上古赫胥氏的时代,人民安居而无所作为,悠游而 不知何往,口含食物而嬉戏,吃得饱饱的到处游逛,人民的智能不过如此。等到圣人出现,用礼乐来屈折人们,用以匡正天下人的行为、心态,标榜仁义来安慰天下 人之心,从此人民开始奔竞于智诈,汲汲争利,无法制止。这就是圣人的罪过啊!

摘自王桂兰老师的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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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2 回复 jiandao 2011-10-20 01:59
在上古赫胥氏的时代,人民安居而无所作为,悠游而不知何往,口含食物而嬉戏,吃得饱饱的到处游逛?老兄,中国古代文化有一定的价值,但毕竟是农业文明的落伍的东东了~~~
2 回复 chico 2011-10-20 10:47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那个时代,哪个国家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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