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关于钓鱼岛争端的教训

作者:来往加国  于 2012-8-21 08: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随想|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4评论

关键词:钓鱼岛

(近期中日钓鱼岛争端又起,想起一篇旧文,很有意思,转帖如下)
(最近新闻背景:2012年8月15日,香港保钓人士驾驶的“启丰二号”在钓鱼岛海岸搁浅,7名保钓人士成功登岛插上五星红旗宣示主权。随后,14名人被日方扣留,包括凤凰两名记者在内。17日,14名被扣中国人归来。)

作者:枫树

中日关于钓鱼岛的撞船风波终于以日本释放中方船长而尘埃 落定。虽然表面看日方没有得到他们要得到的结果(中方船长认罪),然而中国政府在处理这一危机时表现出的无奈也使中国人脸上无光。国际政治说来复杂,其实 也简单,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说白了,谁得到的支持者多,谁就会占优势。那麽处理国际争端最重要的就是占理方要让人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真相,从而使 自己处于有利地位。也许说到这里有人说了:这谁不明白啊?对,这些大家都懂,然而如何做却是有学问的。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上的事是由少数强势国家所控制 的,如何得到这些国家和人民的支持才是事情的关键。我们都知道两个人若要沟通,就要说同样的语言。你如果要和美国人沟通,他如果不会中文,你就得说英文, 否则各说各话没有意义。所以为了争取欧美强国及其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关键就是要用他们熟悉的语言和思维方法来说明,而不是用我们的语言和思维方法。

如果你浏览一下英文的媒体就会发现,西方社会对中日的钓鱼岛争端基本上是持中立态度的。为什麽呢?因为中日对钓鱼岛的归属问题都可以拿出各自的支持证据。 中国的证据大多是历史证据,比如在我们的古诗词中有关于钓鱼岛的描述等,而日本的证据则偏重法律证据,比如他们说中国虽然最早发现钓鱼岛,但是从来没有有 效管理过,他们经过几十年的调查,证明钓鱼岛从来无人居住,也没有证据说明中国对它有管理。中国对钓鱼岛的重视是从联合国发表那个地区可能蕴藏丰富的油气 资源开始的。结果世界舆论就被日本和西方有效地引导到这是一个关于资源的争端,给人的感觉就是中国是为了争夺资源才出手的,好像是见利(资源)忘义(友 好)的感觉。所以从国际社会的角度,这一争端变成了两个邻居为了争资源的冲突,因此国际社会对钓鱼岛的争端基本上持中立态度,因为人家认为这是一场“狗咬 狗”的斗争,没有正义的一方。

然而事实是怎样的呢?

事实1: 中国发现的最早关于钓鱼岛的文献是在1403年,历史上一直是中国渔民打鱼的区域。中国是第一个发现,命名并划归领土的国家;
事实2: 1847年日本非法侵略占领琉球群岛,当时钓鱼岛仍归台湾管理;直至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后,台湾被割让;
事实3: 1945年二战结束,基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政府将台湾归还给中国。钓鱼岛归属台湾,理应同时归还中国。然而日本却拒绝归还钓鱼岛,因为日本将钓鱼岛划归琉球。
事实4: 1952年,基于旧金山条约,美国接过琉球及钓鱼岛的管理权(因为日本将钓鱼岛划归琉球);
事实5: 1969年,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公布钓鱼岛地区可能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1970年美国私自与日本签订协议,将琉球和钓鱼岛的行政管理权交给日本。(这就成为日本所宣称的法律根据)然而中国政府以及台湾当局同时声明美国私自与日本签订协议对钓鱼岛无效。

看过以上历史事实,我们也许觉得钓鱼岛是我们的。但是作为西方人却不一定,因为日本方也有法律依据,就是他们从美国人手中接过的管理权,日本对钓鱼岛的拥 有是合乎国际法的。日本就更加如此了,有他们与美国人的协议和保护,他们会有恃无恐,继续霸占钓鱼岛,决不会把控制权交给中国的。

那麽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在于西方社会以及国际社会的态度。既然日本对于钓鱼岛的管理是基于协议,那麽动摇 这一协议的基础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知道西方人是十分重视法律的,所以从他们的视角看中日双方都有法律基础,因此他们基本上对这一争端持中立态度。然而实 际上中日双方的法律基础是不同的:中国所拥有的法律基础是主权,日本拥有的法律基础是管理权。但问题是绝大多数人都分不清这两个基础的区别,所以绝大多数 人就不知道在这件事上该取什麽态度。但是如果我们看看耶稣的一个比喻,就会明白问题的实质了。我们来看看马太福音第21章第33节到第40节:

33 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34 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35 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  
36 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  
37 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38 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  
39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40 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


在耶稣说的这个比喻里,家主对葡萄园的权利是主权,他是主人,是拥有者。园户拥有的是使用权,他是仆人,是使用者。也就是说在钓鱼岛和琉球群岛问题上,中 国是“家主”,日本(甚至美国)是园户。中国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有权提出收回钓鱼岛和琉球群岛。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园户是凶恶的,他们不会轻易交出他们 的既得利益。为此作为中国要从两方面做工作:第一,增强自身的实力,以便在园户杀人的时候能够有效地惩罚;第二,削弱园户的实力,争取园户背后势力的支 持。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回到了文章开头的观点:用西方人明白的道理讲给他们事件的实质。如果中国的外交官能把上述耶稣的比喻说在西方媒体的面前,西方的 老百姓马上就会明白问题的实质,并站在中国的立场上。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摆脱目前“狗咬狗”的尴尬境地,为长期解决钓鱼岛和琉球问题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中国如果能够明白耶稣的比喻,就不应该在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问题上扭扭捏捏,应该正大光明地提出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主权应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回归。要知 道,如果中国在钓鱼岛和琉球群岛主权问题上过分拖延,只能使中国在上述问题上越加不利。我们提出主权问题,并不是要马上解决,而是表明一个态度并在国际社 会慢慢形成一个对我们有利的舆论环境,这样在将来时机成熟的时候才会水到渠成。

另外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美国以及日本毕竟目前已经有效管理琉球群岛长达几十年,他们在那里的利益是巨大的,中国在与他们讨论主权的时候,也必须充分照顾到他们的既得利益,毕竟园户管理葡萄园也是要给工钱的。

所以枫树强烈建议中国外交部要强化对圣经的学习,使用对西方社会价值观有深刻了解的人作为外交人员(反基就免了罢!),使中国对西方的外交走出鸡同鸭讲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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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1 回复 五十仙 2012-8-21 11:20
中国什么时候拥有了钓鱼岛的主权?

主权不是你说有,你就有的。

你的圣经比喻在这里完全不贴切。关于权利的斗争,如果不讲“理”,就是强盗之间的博弈。

美国电影《Bury My Heart at Wounded Knee》里的印第安人,就有点像今天的中国人,凡是他们跑马撒尿的地方,就是他们“自古以来,无可争辩”的领地,蛮横霸道直到受到教训。
1 回复 同往锡安 2012-8-21 13:45
哈哈~我觉得有些强解经文。不过,我同意拥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滴。
1 回复 来往加国 2012-8-21 20:03
同往锡安: 哈哈~我觉得有些强解经文。不过,我同意拥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滴。
是有些强解经文。
但是从一个西方人熟知的比喻来说明问题,是可以让西方人明白其中的关系,至少是明白中国人的想法。
1 回复 同往锡安 2012-8-22 13:23
来往加国: 是有些强解经文。
但是从一个西方人熟知的比喻来说明问题,是可以让西方人明白其中的关系,至少是明白中国人的想法。 ...
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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