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与超国民待遇

作者:婆娑男  于 2009-4-6 06:0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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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那一段里,我带过一句话,就是说,好像少数民族离边境越近,祖国的民族政策执行越好似的。那么,要是越过了边境,走出了国家的疆界,然后再走回来,所受待遇会有什么变化吗?我不是指偷渡国境的人们,而是要么出国学习定居,或者国外出生回归中土,探亲访友或暂住的华夏子孙。他们感想如何?
 
回来写此篇之前,在村里稍稍蹓了一小圈儿。看过一篇讲祖国存在的超国民待遇问题。说是不论国内的官方政策,还是地方细则,甚或是居委会的行为,都有一股优待外来客,慢待“枕边人”的味道。让人觉得不是滋味。这样的一种潜规则似的双重标准,其源于何地,波及何处,又要流向何方,真正是要发人深省的。另外一篇写的是由于中国怀揣的2万亿美元的外汇存底,花不出,卖不掉,又兑不得的窘境,为此要将台湾省偷渡回来的大经济学家林毅夫怪罪到底。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涉及超国民待遇问题,但也颇有其神韵。
 
在殖民地时代,由外来侵略势力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低级对待,曾经使中国人民怒火万丈,各个民族团结起来,将它们赶下了大海。现在又没有谁强迫我们,为了招商引资也犯不着一个劲儿的舔老外的腚沟子。何况现在中国之外的许多国家都自顾不暇,甚至还巴望着中国扔他们一些个三瓜俩枣的。那又凭什么让外来人在祖国的土地上,方方面面都获得超国民待遇呢?
 
在美其名曰“这是中华民族热情好客是传统美德”的招牌下,看看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都享受哪些超国民待遇:
 
    “外国人在中国办企业可以不纳税;
  外国人可以进入中国人不能进入的领域;
  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不能购买的国家股法人股股票;
  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买不到的廉价土地;
  同样是到中国暂住,暂居一个月以上的中国人需办暂住证,暂住证的最长期限为一年,但如果是外国人,居留一年以上的才需要办理居留证,居留证的有效期可签发1年至5年;
  飞机因故延误时,外国人可以免费到贵宾厅休息就餐,而国人只能到大厅休息不管饭;在中国犯罪可以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
  奥运会,北京某社区打出“少出行,为外国友人让出宽阔大道”的标语;
  中国现代教育重洋轻华,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外语的份量远高于中文。在我的印象中只有那些原殖民地国家会把外国语言作为法定语言或重点语言进行学习。
  在中国的一些外国人聚居的地方,当地政-府出钱为他们建功能齐备、适宜居住和高品位生活示范区、高档医院、综合服务中心,甚至出台一些跟国家法律有冲突的政策条规,让人又想起了民国时候的租界。”
 
说到礼遇客人,原本无可厚非。难道一定要苦了自己人,才算厚待外人吗?说到“中华传统美德”,当然不外乎孔孟之道的“爱有差等”,礼有尊卑。但即使这“差等的爱”,也还是以推己及人地从里向外扩散的呀!诸如,爱吾老,以及人之老;爱吾幼,以及人之幼。但曾几何时,对外的礼节,演变成“客套”。就是说,如果是家里人,就不用“客气”。只对生人和外人,才用上“礼多人不怪”的待“客”之道去“套”他们。家里人不客气就不用客气吧,也不用反过来对自己人不讲“礼”吧!很久以来,我们的传统里,虽然不差钱,但给外人才发工钱,自己家里人嘛,就算了吧,不然就见外了。虽然不缺“爱”, 但好像只有在把兄弟间,或者土匪的生人堆里,才能出现类似“非攻”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的些许“情意”,至少表面上要做出此一姿态,不然,谁又会跟着“老大”走呢? 是什么样的逻辑扭曲,让军统头子戴笠觉得,如果老蒋哪一天对他客客气气,他就会惶惶不可终日;而如果老蒋对他拳脚相加,他却觉得老头子没把他当外人,所以如释重负,打得越痛,他就越快意。难道他是受虐狂不成?!所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信条,用于个人修养,是永远都对的。但是,推广到团体间的关系间或中外交往间,是否就带上了类似冬烘先生的迂腐呢?
 
原本在自己人之间已经不用“客气”了,那为什么在警告用语中,又要试图剥夺掉那原已不存在的东西呢? “你再不听话,可别怪老子不客气呀!" 我想,这也许就是 “爱有差等”的原则下,在自己人当中,也还是要分出个远近亲疏的结果之一。 对更亲者,就更不用客气,对更疏远的人,就更要使用“客气”来“套”他了。这恐怕也是孔子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学说的所谓精髓所在,既僵化又灵活,“妙处”难与君说。在此说之下,一个人在人群中的定位,既相对又绝对。在每个特定时间点,他同人群的关系是绝对的:我爸是我爸,我是我爸儿。 就其一生的演化轨迹看,他对晚辈、包括对他自身所繁衍出来的人群来说,其名称的绝对性就完成了向相对性的转化,并在转化以后的各个特定时间点上,重新完成了其定位的又一次绝对化:我儿是我儿,我是我儿爸。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所有人都依次应对其特定时段和定位时的“礼”,社会就只“统”而不用 “治”了,省了皇帝老儿多少事。难怪从汉武帝开始,皇朝的统治,都是饥寒时用黄老之术来“休养生息”,饱暖处用“孔孟之道”来“励精图治”。
 
但在人心深处另外一角落那仍未开垦的处女地上,时不时还在萌发出被孔孟巨石压抑着的墨学嫩芽。兼爱交利的观念,在同阶层人士的交往中,润物细无声地起着作用。它在程度上与近代西方“博爱”的观念地气相接,但本质上异于在宗教原罪观念下的“先天之爱”。就像中国大西北沙漠里那些“历千年而不死,死千年而不倒,倒千年而不朽”的胡杨一样,墨子的学说内在的平等、博爱、均利、重器等等推动人类精神与物质活动的合理化因子,长久地徘徊于中华大地的基层,使得孔孟学说演变到程朱理学更加“形而上”一统天下的土壤,免于板结而不至于在精神与物质两方面都颗粒无收。
 
说到内外有别,且不说懒婆娘面施朱粉却不管脖颈黢黑,穷措大外衣完整但内裤褴褛;也不论爱面子的娇小姐, 为赶时髦穿大氅,哪管橱里仍挂着历年众多时尚,哪管肚子天天只够一顿糠。这只不过是一个人苦了自己的一部分,而乐了自己的另一部分,虽可春秋笔法,但却不宜过分指摘。我指的是,客人来了,孩子们就被赶下了餐桌;为了给丈夫补身体,就对孩子们谎称说吃鱼籽影响数数;为免孩子偷食酒酿,就撒谎说吃生酒酿会脱肛 (这些个例子有些牵强)。而我要真正举例的是,看看孔老夫子的后人们,从海外回故土省亲所感受到的“差等的爱”。
 
孔子后人,有台湾省转到北美定居者。父亲仙逝,亟欲归宗。遂联络山东亲戚,并叨扰曲阜领导。说也奇怪,孔子和他的儿子孔鲤,都是单字成名,一“丘”之“鲤”。 即使表字“仲尼”,我猜也只是说孔子是“孔老二”而已。但在被封为“衍圣公”以后,不知从几代何时起,后代们开始使用三字为名了,如孔祥熙、孔令侃、孔德成、孔繁定等。下机伊始,警车一路开道,领导全程陪同,秘书天天陪吃。从孔府到祖宅(因为并非长孙这条线下的子孙,得到郊外居住)的路上有一段路崎岖难行,上面竟然吩咐重新铺设了一小段柏油路。遇到收费站的“自己人”,则倚官仗势“口称敕”,强行免费通过。孔府、孔庙、孔林,三千亩之内,“天上无鸟飞,地上无长虫(蛇)”。看来,连兽类也颇能理解孔子精义,不来烦扰。而“人异于禽兽于几稀”, 对“爱有差等”的理解就更加可观了罢。祖宅和附近的大片土地,被很大的一家污染严重的造纸公司征用了,别的住户全部强行拆迁,只有对他们这家“涉外”的房屋不敢动。后来省政府用了一大笔钱在征地之外,专门给他们建了一栋别墅,令他们称意而去,满意而归。而其他祖居在此的家乡人呢? 早就被自己人不“客气”地塞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每每谈及此事,他们都对在国内受到的崇高礼遇念念不忘,感佩不已。而在美国,他们只是享受与任何人都一样的待遇。所以难怪国内的大佬们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洋西后,看到此地人对自己的高级车之类,不见惊羡,而多是坦然处之,内心泛起了极大的不平衡。也难怪林语堂的《林家次女》林太乙,在三十年代乘船过了夏威夷时,看到“洋大人”也在胼手胝足地跟国内苦力似的干活,竟然几乎惊倒在甲板上。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 “超级”国家的国民之间倒是相对平等的,而“平等”国家的里,倒是容许“超国民待遇”的情况出现?
 
毛主席他老人家说,“民族斗争,归根结底,就是阶级斗争的问题。” 在他的学说指引下,并在批林批孔批总理的时代里,中国的对外关系史上所发生的一切反向的“差等之爱”,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我认为,他老人家的结论,还是无限可分的。就我目力所及(站在主席这巨人的肩膀上,就像国内那个女孩), 民族关系,无论国内民族之间还是国家民族之间,说到底,就是个体与团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 而民族斗争,就是由个体与团体关系冲突延伸出来的追求平等的斗争。而研究的这种问题,就可以看成是民族问题。而如若铲除了产生“超国民待遇”的土壤, 问题就不成其为问题了。
(未完)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4 回复 xqw63 2009-4-6 07:53
楼主说的这些现象,与民族自信心有关。
不消太长时间,这些待遇将云消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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