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惊天新闻:贝克家不是因为打官司失去了房子

作者:redbud  于 2011-8-19 17: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网事悠悠|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33评论

哈哈,网上的事情可真好玩 啊。redbud是看明白了,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关心贺梅,真正关心案子的是非曲直的,大家都是闲着没事干,在网上找乐逗闷子的。那咱们就炒炒热点,学习媒体记者的手法。恩,如果redbud是一个记者,是以什么立场来报道这件事情的呢?

redbud同学在资本主义社会,no,在整个成长过程当中,一直是个弱势群体。经常没有机会,或者被别人抢去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信了上帝之后,慢慢地恢复了自我,就很有一个意愿,能够为弱势群体说话。谁是这个案子里的弱势群体,显然老贝克同学不是,他以金钱等等理由用强大的法律体系来抢夺贺梅的抚养权。那么小贺梅肯定是,罗秦肯定是。作为同样中国成长背景的redbud,在初到香港和英国时,都因为弱势群体而受到过不少委屈,所以redbud同学很能感受到为什么罗秦会犯下这么一连串看起来比较愚蠢的错误,语言,心理,和文化,都是原因。

为还原事件的真相,我建议各位在美国的同学们好好地学习一下美国田纳西高院对于贺梅案件比较精确的描述和判决依据以及事件的整个过程,比较客观,比较详细,有细节可追查,连贺绍强罗秦去做了DNA测试,证明贺梅是她的亲生女儿的事情都有提到。各位都是好同学们,正好练习下英文,如果有不懂的单词,请查新东方英语老师推荐的美国本土在线词典Merriam Webster,有Android和iphone版本哦,各位用ipad,iphone和Android Tablet的同学们,这是个免费的应用程序,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

案件的中文介绍

里面一开始就提到了,案件的判决依据是亲生父母对于孩子拥有天然的权利。然后贺梅父母从没有放弃过抚养权,另外贝克家之前打官司诬陷贺梅父母不探视等等的事实,也都在一开始陈述出来。
岳东晓的日志对于此分析比较详细,也比较中肯。

案子里有几件比较好玩的事情,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

第一个,罗秦为什么会把孩子寄养在贝克家。这个上面说,罗秦生贺梅后大出血,当时贺绍强身缠官司,所以第一次寄养在foster family(redbud同学一直在英国想做foster family,研究过这个)baker家里,foster family理论上绝对不是收养,有专门的机构来调节,所以这可不是收养和送人。第二次同意贝克家延长寄养时间是因为孩子没有医疗保险,贝克家说可以为贺梅争取15000美金的医疗保险,为什么没有就不知道了。大家都认为美国出生的孩子自然有医疗保险吗?或者罗秦当时语言不通,对于当时的条规不了解。

第二个,贺绍强和罗秦一直没有结婚,生了两个孩子都没有办结婚手续。难道贺梅的医疗保险跟这个有关吗?

On January 7, 2002, the parents of  A.M.H. married.  The father took a DNA test that established that he was A.M.H.’s father.

第三个,大家在电视上看到老贝克说,他会不惜一切,financially and physically,来打官司。我就一直很好奇,这到底是爱还是其他的力量再支撑?本村的网友们说老贝克为了打官司失去了房子,我就一直在想,这贝克夫妇好像还有几个孩子吧,他们如果真爱自己的孩子,难道亲生的孩子们也不顾了,牺牲自己的孩子的利益,贝克夫人同意了,他们的孩子们怎么想?卖了房子筹钱打官司,这是典型的中国思维和秋菊打官司的做法。白人们好像做事情很少有这么拼命的,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将它们逼到这个地步,什么力量支撑一个在美国规规矩矩制度下守法这么极端地去打官司,美国人我了解不多,据我所了解的白人,在英国的体制下,很少有人会这么做。看了法院对于贝克家失去房子的描述,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家贝克家根本就没有完全拥有过这栋房子。他们的房子是高额贷款贷来的,而且他们也没有卖房子打官司,而是因为老贝克失去了工作,他们没法还贷款,所以才卖了房子还贷款。

看了老贝克家的故事,我才明白,原来美国人真的是这么生活的,房子贷款,车贷款,没有存款。有意思,我们中国要刺激内需,可千万不要刺激成这么个样子,再回到正常的状态,是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重新改变消费观念才能恢复的。

 At the time of trial, because Mr. Baker had lost his prior job, the Bakers were $374,829 in debt, paid $1,795 per month for rent, were liable for loan payments on three cars, and had approximately $1,000 in their checking account.  Mr. Baker testified that he currently was earning $110,000 per year.  The father of A.M.H. was earning $2,300 per month as the manager of a restaurant; the mother of A.M.H. was staying at home with their youngest daughter; and their son was in day care so that he could learn English.

另外,老贝克用的理由不恰当,就是说,我比你有钱,所以我得要这孩子。这个规则一出,我看很多公平和正义的规则要改了,我可以到你家说,我比你有钱,我想养你家孩子。

各位同学,我的发言完了,很有意思。欢迎拍砖。

此文之后,redbud就此收手了,突然发现,你要是卷入这个事情是说不清的,不如就相信法院的判决。

附:岳东晓对于这个案子的介绍

贺梅在中国的生活似乎不错,比她在美国生活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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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33 个评论)

11 回复 yulinw 2011-8-19 17:40
   很幸灾乐祸的样子?
4 回复 redbud 2011-8-19 17:42
yulinw:    很幸灾乐祸的样子?
没有,只是对于要捐款给贝克家买房子的事情进行还原个本质,总有个事实依据吧。罗秦是弱势群体,我的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
5 回复 yulinw 2011-8-19 17:59
redbud: 没有,只是对于要捐款给贝克家买房子的事情进行还原个本质,总有个事实依据吧。罗秦是弱势群体,我的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
   那就没看出来~~真的
5 回复 redbud 2011-8-19 18:02
yulinw:    那就没看出来~~真的
我看出来了,也感受到了。
我也没看出来贝克家需要我的捐款,所以大家就各行各的吧,民主社会不就是这样吧。
4 回复 华东26 2011-8-19 18:11
很简单的联系。可以去查一下老贝打官司用了多少钱。好像记得说有6万多。房贷的MonthlyPay是多少?这6万可以付多少年房贷?
7 回复 它乡异客 2011-8-19 18:48
哦,原来贝克是因为失去了工作没钱还贷房子被收回了。那正好有贝壳村民捐款为其赎回房子,就是不知捐款能不能凑到50万。
4 回复 白云山 2011-8-19 19:57
这么认真研究案情,鼎一个。
4 回复 light12 2011-8-19 20:18
很认真,很好
10 回复 白云山 2011-8-19 20:27
关于贝克破产还有一种可能。

打官司有赢有输。为了预备输了之后的可能的巨额赔偿,尤其在官司闹大了,且明显不占法理的情况下,这种预防措施对贝克家是有必要的。预先宣布破产,就可以避免钱财的损失。

之所以说这个,不是因为有什么证据说贝克的破产是技术性的。只是提醒大家,这是美国人打官司的常用之计。而保险公司也会以这个理由劝各位把钱从各种活期、定期、股票、及互助金中取出买保险。
7 回复 oneweek 2011-8-19 20:50
送上一块砖。 尽管俺一直支持贺梅归罗秦, 但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一团糟了。 举个例子
“第二個,賀紹強和羅秦一直沒有結婚,生了兩個孩子都沒有辦結婚手續。難道賀梅的醫療保險跟這個有關嗎?” 请老贺解释一下怎么用I20把罗秦作为SPOUSE弄到美国的? 那个法律PDF文件里没有说, 俺告诉你, 是他自己做了张结婚证。在英国不知道, 你是不是可以把一个男的不要任何PAPERWORK以SPOUSE的身份带入英国? 根据俺的理解, 在美国是需要一些PAPERWORK的。
3 回复 yulinw 2011-8-19 20:55
oneweek: 送上一块砖。 尽管俺一直支持贺梅归罗秦, 但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一团糟了。 举个例子
“第二個,賀紹強和羅秦一直沒有結婚,生了兩個孩子都沒有辦結婚手續。 ...
   那这个涉嫌诈骗了~·
9 回复 乔雨风 2011-8-19 21:05
没什么好说的, 想占人家的孩子, 就是动了歹意。这同孩子父母是什么人没有关系
-- 她父母可以是希特勒--- 没有关系。
4 回复 wcat 2011-8-19 21:06
美国与英国不一样,没有全民医疗保险,所以刚生下来的贺梅需要父母来买保险。贺绍强当时是学生的话,可以通过学校来买。如果不是学生,在外面买就会很贵。贝克有工作可以通过所在公司来买到比较便宜的保险。
5 回复 wcat 2011-8-19 21:27
另外许多美国人在2000年左右买房或重新贷款向银行借了许多钱,结果弄的债比房高。这就是所谓的housing bubble。贝克失房可能与这有很大的关系。
3 回复 白云山 2011-8-19 22:00
oneweek: 送上一块砖。 尽管俺一直支持贺梅归罗秦, 但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一团糟了。 举个例子
“第二個,賀紹強和羅秦一直沒有結婚,生了兩個孩子都沒有辦結婚手續。 ...
我记得结婚证是一个“假的真证件”。结婚证真的是由中国地方政府颁发的,不是假的。但是,登记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同时在场。而当时贺在美国。是贺的家人通过关系办下来的。手续不正确,因此,严格讲,是假的。但,基于贺、罗的婚姻是真的,最后,法庭不予追究。

这个事本身跟贺梅案没有直接关系。只是贝克家用来在法庭上证明贺绍强不诚实。所以楼主忽略这一细节,应该不影响贺梅案的整体来龙去脉。
6 回复 深秋的云 2011-8-19 22:07
说实话不明白为什么贝克拼命打这个官司,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这么有爱心,就再收养一个好了,外面的孤儿多的很.
5 回复 深秋的云 2011-8-19 22:08
乔雨风: 没什么好说的, 想占人家的孩子, 就是动了歹意。这同孩子父母是什么人没有关系
-- 她父母可以是希特勒--- 没有关系。
他们本身有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对这个贺梅这么介意呢? 想不通!
2 回复 马大哈ann 2011-8-19 22:21
与网友的一段对话:


编辑 删除 举报 马大哈ann 2011-8-19 11:53
人間的盒子: 我想领养是首先有经济条件的,孩子的消费实在很有限,想不出破产会是因为付出,因为官司比较说得通。我个人认为关于破产,是有好多说法的,乃至利益。也许没有这个案子,老贝也可能声请破产(其个人的经济状况有问题)。很多人因申请破产而获益,大有人在。
所以,破产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被“破产”两个字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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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举报 胡涂涂 2011-8-1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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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 贺梅事件的角度:到底争论个啥? - qionghua的日志 - 贝壳村 -
8 回复 oneweek 2011-8-19 22:30
白云山: 我记得结婚证是一个“假的真证件”。结婚证真的是由中国地方政府颁发的,不是假的。但是,登记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同时在场。而当时贺在美国。是贺的家人通过关系 ...
前两年在国内离婚时应该可以用呀? 怎么老贺不拿出来?湖南的法院都不认中国地方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了吗?
老贺同志不好意思拿出来, 所以弄了个美国的结婚证书。 因为没有领事馆的公正, 所以申请三个小孩的抚养权的时候, 法院不好意思支持。
3 回复 xqw63 2011-8-19 22:30
在美国长时间生活过的人,写相关的分析文章比较有可阅读性,你的很多想法是推断,和美国相关体制有很明显的冲突
如果站在一个立场上写东西,当然找自己需要的证据了,从文章中,可以看出来,你对案子阅读的内容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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