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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9)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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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99.247.x.x) ] 发表于 2015-4-20 06:28
这下都放弃小孩的美国籍了吧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101.160.x.x) ] 发表于 2015-4-20 06:59
2楼 游客(99.247.x.x): 这下都放弃小孩的美国籍了吧
不影响小孩子的国籍,除非美国修改法律。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131.181.x.x) ] 发表于 2015-4-20 07:05
如果3-5年结不了案,难道你让证人等3-5年?联邦给不给生活费?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206.248.x.x) ] 发表于 2015-4-20 07:09
我表妹去年从上海到美国生完小孩,回去了。今年想去续签,被拒,惨啊
回复 举报 [ 6楼 游客 (99.238.x.x) ] 发表于 2015-4-20 07:15
偷鸡不着蚀把米
回复 举报 [ 7楼 游客 (76.68.x.x) ] 发表于 2015-4-20 07:29
5楼 游客(206.248.x.x): 我表妹去年从上海到美国生完小孩,回去了。今年想去续签,被拒,惨啊
那就来加拿大吧,跟美国差不了太多。
回复 举报 [ 8楼 qxw66 ] 发表于 2015-4-20 07:36
qi shi
回复 举报 [ 9楼 游客 (66.234.x.x) ] 发表于 2015-4-20 08:01
碰上事了还不老老实实 跟法官耍聪明 找死
4楼 游客(131.181.x.x): 如果3-5年结不了案,难道你让证人等3-5年?联邦给不给生活费?
回复 举报 [ 10楼 游客 (173.180.x.x) ] 发表于 2015-4-20 08:14
4楼 游客(131.181.x.x): 如果3-5年结不了案,难道你让证人等3-5年?联邦给不给生活费?
这些可都是为了免除刑事责任而接受作证人条件的,还有什么资格再谈条件呢?
回复 举报 [ 11楼 游客 (70.49.x.x) ] 发表于 2015-4-20 09:23
4楼 游客(131.181.x.x): 如果3-5年结不了案,难道你让证人等3-5年?联邦给不给生活费?
这些来海外生子的孕妇缺生活费吗?
回复 举报 [ 12楼 游客 (70.112.x.x) ] 发表于 2015-4-20 09:51
4楼 游客(131.181.x.x): 如果3-5年结不了案,难道你让证人等3-5年?联邦给不给生活费? --3-5年生活费能花多少钱,小孩毕竟是在美国生了,成了美国籍,还是赚了。 永不亏的。。。
回复 举报 [ 13楼 游客 (72.209.x.x) ] 发表于 2015-4-20 10:39
5楼 游客(206.248.x.x): 我表妹去年从上海到美国生完小孩,回去了。今年想去续签,被拒,惨啊
我朋友去年来美都是拿的十年免签。
回复 举报 [ 14楼 游客 (99.238.x.x) ] 发表于 2015-4-20 10:48
7楼 游客(76.68.x.x): 那就来加拿大吧,跟美国差不了太多。
馊主意
回复 举报 [ 15楼 游客 (166.170.x.x) ] 发表于 2015-4-20 11:17
“她们认为检察官和法官出尔反尔,欺骗了她们,要求将证人滞留美国的时间,由最初的1个月增加到半年以上” 老美的效率? 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月法官检察官能开庭办案的。少则1年,多则好几年。 1000万非法老墨越境进入美国,少数被抓住送往法庭,法官总是太忙,发一张释放令让他们等待开庭,一等好几年,实际便成了合法长期居住打工。
回复 举报 [ 16楼 游客 (116.14.x.x) ] 发表于 2015-4-20 11:18
牛啊,以为和中国法庭一样,庭令不予理睬也没事。
回复 举报 [ 17楼 游客 (42.148.x.x) ] 发表于 2015-4-20 12:03
一旦出鸟事, 即想着逃脱, 此乃本性所致.
回复 举报 [ 18楼 游客 (99.157.x.x) ] 发表于 2015-4-20 12:18
有趣,挺着个大肚子满世界跑来跑去。有个歇后语说:大肚婆过独木桥一一一挺而走险。贴切。
回复 举报 [ 19楼 游客 (174.25.x.x) ] 发表于 2015-4-20 12:37
在中国怪事太离奇。还没听谁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哈哈哈玩大了。这好一辈子也别想来美国了。打错算盘了。
回复 举报 [ 20楼 游客 (50.143.x.x) ] 发表于 2015-4-20 14:20
13楼 游客(72.209.x.x): 我朋友去年来美都是拿的十年免签。
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有权注销已经签发的签证,就是免签国家的公民,也可以被拒绝入境。
回复 举报 [ 21楼 游客 (50.143.x.x) ] 发表于 2015-4-20 14:23
7楼 游客(76.68.x.x): 那就来加拿大吧,跟美国差不了太多。
对这几个来说,加拿大也不能去。因为加拿大和美国有引渡条约,如果美国发了逮捕令,加拿大会把她们扣留引渡给美国的,去google一下熊晶案就知道了,熊晶只不过是未经前夫同意把小孩带回中国,再去加拿大就被逮捕押送给美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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