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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日志“不艳之遇”中,关于利用或被利用的说辞,我是这样看的。
我们见过许多人,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不单是交朋友,甚至他们选择交往对象,都是以对他们的生意,或者对他们攀上更高的台阶,是否有利用价值来决定的。这样的人交往一两次,就原形毕露了,我一定敬而远之。我不做他们的马前卒,也决不当他们过河就拆的桥。即使我可以助他们一臂之力,甚至还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我也不干。我愿意助人,但我不帮这种忙。生活不是生意场。
本文中的刘蓓是否就为利用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有道理,而且事实上,每个人都可以举出足够多的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有一个基本事实是,求得帮助和刻意利用是不同的。我们每个留学生初来美国,都经历过同学会中老同学的接机帮助,自己成为老同学后,又去帮助新来的同学。尽管其中不乏老同学借机找女朋友,女同学借机找老同学多提供些无偿服务,但一般来说,少有人去计较什么利用或者被利用。因为大家都是同胞,所提供的一些帮助不过是举手之劳,即便后来真的发现是被利用了,但只要无伤大体,也就一笑置之。
我对刘蓓的判断是,“刻意利用”的成分即使有,所占比例也很小,原因如下:一,许多事情,她都是先尽自己的能力想办法解决,实在没办法才求助别人,二,所求无大事,最多的也就是开车带她去哪里,三,她并不想依附什么人,出卖自己。她遇见的那个工头,我在她面试时见过,无论长相,个头,还是学识,资厉,都属中上,当然,品性可能不怎么样。刘蓓如果虚荣心很强,那个工头可算一个送上门的可利用机会,但被她断然拒绝。毅然辞职去做保姆。四,她知道我已有家室,而且知道我不会为任何事情去破坏我的家庭,如果说还有什么利用价值,超不出一个司机兼运输队长,最多是一个倾诉对象。
我们不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见的各式各样的人多了,什么是真心实意,什么是虚情假意还分得清。什么是可以容忍的,什么是不可逾越的,还能够把握。年轻漂亮又怎么样,早晚也有不年轻的时候,我和太太结婚30周年那年,在北京陪女儿拍结婚照,无端被婚纱照相馆也拉进去补照了一套婚纱照,还差点被照相馆要去做橱窗展品。
我很同意trunkzhao的亲身经历和感受:
各人对生活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处事方式,对不同人的处事方式也许很难理解。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一个下属小姑娘爱上了我,天天不睡觉,在我出差时半夜给我发短信。其实我们接触并不多,虽然小姑娘挺漂亮。要说没贼心那是假的,可真没贼胆。一则出了这事必然瞒不过另一个,最后肯定是家破,得不偿失;二则不知道小姑娘是真心还是假意,也许想要抱住一棵大树而已,我不喜欢当踏板;三则小姑娘除了年轻美貌之外,并没有在精神上打动我。我是属于很理智的,权衡利弊,当然拒绝。
绒绒鸭看得也很深刻:
象这样离婚的女人,再加上本身自己的修养的问题,对任何身边经过对她表示关注的男人,都会象抓救命稻草一样地抓住,对其他因素考虑较少,也就不管你已婚与否,只要解决她的问题便行。不要太把你自己当回事,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如果你不凑巧出现在她面前,她也能活下去,有可能拉上别的一个心软没有原则的男人,也可能找到一个真正适合她的人。
至于我为什么那么心狠,没有回应她的以身相许。她知道我挺喜欢她,她也毫不掩饰她很喜欢我,但“爱”要比“喜欢”复杂和丰富得多,“喜欢”可能包含外在的因素更多些。我之所以没有去犯全世界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总觉得,她的以身相许,除了喜欢之外,多少还有点儿报答的意味 ,即使是99%的喜欢,1%的报答之心,也是我不能接受的。首先,我所提供的帮助,都是小得不值一提的,对我来说,都是举手之劳,绝不值得用以身相许来报答。其次,哪怕纯粹是因为喜欢而接受了她的以身相许,会使我永世不安,它会使我原来为刘蓓所做的一切,都变得很无耻。再者,如果说你非常喜欢一朵漂亮的花,难道非要摘下来吗?摘下来它马上就会谢掉,你忍心吗?你不觉得,站在远处慢慢欣赏一朵在花枝上美丽盛开的鲜花,要比把它摘下来,拿在自己手里独自欣赏,眼看它渐渐枯萎,对这个世界更有意义吗?
最后在机场的一幕,也颇受微词。可惜的是,我们不是在演戏,没有一个导演在指挥我们那个场景应该怎么表演,那个台词应该怎么说,一切都是循着事情原本的必然进程,以及各人所遵循的生活准则,道德底线的认知,自然进行。我觉得刘蓓所作的一切,都符合现代女性真情实意的流露,我和我所喜欢的(至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女孩儿,面对遥不可测的未来之吻别,(其实我更想向她证明,我不是认为她不够漂亮,我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她的意思)虽越雷池,但距离有限。如果说有错的话,在道德家看来,我压根就不应该喜欢除老婆之外的任何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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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拟放在回复栏目,因为想说的话太多,一发没收住,怕坏了村里的规矩,就权当一篇凑数的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