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外国人没有错,错的是。。。(清仓新日志)

作者:rebel  于 2009-12-23 06: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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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题了,还是个有点争议的话题 。本文所论,我怕会得罪村里的几个姐妹哟。天地良心,鄙人可毫无此意呀,出门靠朋友, 哪敢得罪?之所以再提这个话题,起因是不久前,在上海一个朋友家附近吃早饭时,见到的“雷人”一幕。

一个50岁摸样的妇女抱着一个大概一岁多的小孩(后来知道是她的外孙,女儿的儿子),向全世界,或至少是向全中国展示着。 不用怎么努力,从她那左右摇摆坐不住的样子和一脸的欢笑,一眼就能看出她心里如同蜜糖一般的喜洋洋。这个心花怒放的外婆真希望,所有没有象她那样幸福地有个混血儿外孙的中国人都能够知道,她可是有一个啊。不管人家是否有兴趣听,也不管人家是否忙着吃完要去上班, 她说得眉飞色舞,越来越起劲。。。

女儿嫁到了哪里?她倒是说了地方,但我在这里就没必要提了,不然会跑题。反正是嫁到一个比中国富一点的西方国家。我没有班急着上,再说也禁不住这个无比自豪的外婆的热情招呼(许多人也许不知道,不少上海人与陌生人搭话的热情可是非常高滴),不好意思不捧场,就客气地走过去瞻仰那小孩了。不看也就算了,这一看,我得妈呀!这个外婆真不该拿这个外孙出来展览。这是作践人呀。印象中混血儿都漂亮 (我有一个好朋友,嫁了一个大山模样的加拿大人,生了一对儿女,那可是真好看,特别是那个姑娘,不光模样好,人品更没得挑),可眼前这孩子怎么这么丑哇,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混血儿 。这么说人家孩子有失温厚。如果不是他的外婆拿这宝贝出来炫耀,这可怜的孩子不会跑到我这坏蛋的嘴上。

看这个外婆呢,虽说是劳动人民打扮,样子和“腔调”俗了点,但一点都不丑哇,想来闺女也不会丑,或丑到那里去。这么一想,这丑娃可能就是洋女婿给“闹”的了--当然也不一定,俊父母生丑娃儿也是有的。不知各位是不是跟我一样有这样的印象:在机场,商场什么的地方,看到端端正正的年轻中国女人(猜的,十之八九不会错)膀一个,或跟一个,样貌丑陋,或样子看上去有说不出来的一种怪的洋人(这里不说老头,那是另一个题目)的几率好像是蛮高的。

说到这里就想起了咱们的章子怡章妹妹(也有30了吧)。说是真心实意地要嫁给那个卡西莫多,说人家是有爱情的,“真心相爱了”。Come on,哪个女人会“爱”上一个丑男人?问问村里的姐妹们,谁,如果不知道那怪物是个有能力的阔佬,会“爱上”他?如果说几年相处下来培养出一点感情来了,这个说得通。我质疑的是章妹妹怎么一开始选了这么个人交往?说是邓文迪给介绍的。邓文迪怎么介绍这个人呢?噢,你见过邓文迪大名鼎鼎的“亲爱的”, 就估摸出几分答案来了。

也许邓文迪真相信,有卡西莫多的模样就有卡西莫多的心肠。但是我很怀疑(可能是咱长了小人之心,俗人之心的缘故),咱们的章妹妹--虽远不及埃丝美拉达美貌--是为了追求卡西莫多的心而去与那个什么的(对不起,想不起卡某的真名了)交往的。一个外国人,话也听不大懂,物质的精神的,都是一片陌生世界,除非是好奇心极强,怎么可能有兴趣交往?如果你硬要说章妹妹是跑去那个丑男那里找爱情的,如果她是个从未出去见过世面,整天爱朝着天空幻想的,生长在深山里的无知小姑娘,也许我还相信。可这章妹妹是个身经百战,经过艰苦奋斗,不屈不挠,最后成功的“国际巨星”啊?

话说回来,国际巨星却有一颗山里小姑娘的心, 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章妹妹真是这样的一个人,那她真的就不必理会咱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瞎嚷嚷。可是,有一件事她最好不要做。什么事呢?侮辱国人的智商这件事,她最好不要做,不管她是不是有意的。我所爱的电影《虎口脱险》里有句台词,审问不停地“咳嗽吐痰抽鼻子”的勒博先生和布韦先生的那个盖世太保警官,发现被这两位给愚弄了:“你们把我当傻瓜啦!”你要嫁什么人是你的自由,异族通婚谁也不可以歧视。想当年文成公主还“外嫁”呢。但是,故意骗人就没有必要了。你无需辨解,也不要说话, 若被无聊的记者问急了,一句“关你屁事!”就很妥当。已经蛮漂亮了,无须再涂脂抹粉。

就本文开头的事例,那外婆的招摇行为完全没有必要。嫁给外国人没有错,“献丑”就是你的不对了。 [注:“献丑”一语在普通话里是谦辞。过去卖艺的,表演完毕,噌噌噌,绕场一周, 抱拳, “献丑了!”然后“多谢捧场”收银子。在上海话里,说人家“献丑”是带有批评性的贬义的;“不要献丑了!”那是申斥“炫耀”,“显摆”行为时说的话。]

不久前读到一则报道,说是国内有美女(至少她自己是这样称呼她自己的), 有研究生学历,发誓说,宁可出去嫁给扫垃圾的外国人,也不嫁中国男人。中国男人怎么落到了这个地步啊?真要好好地检讨了。可也有中外有识人士惊呼:“这真是疯了!”我又读到一则报道,说是国外在中国老板手下萎头萎脑讨生活的洋人,作为中国老板的随从,拿着包,跟在中国老板屁股后面去中国访问。一踏上中国的土地,便有环境让他们摇身一变,成了电影《林则徐》里面的狗东西义律和颠地,趾高气扬起来,而他的中国老板,则被同胞“扒拉”一边。。。

与此“交相辉映”,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一例本人亲历的场景。一次在底特律机场准备回国,排队登机。有一说普通话的中年妇女,很热心,大声地向人解释着什么。我注意到她的右手,举得很高,手里得意地握着一本蓝色护照,摇晃着。。。那是2007年。这两年当然中美两国都变化很大,距离朝着对方,大为拉近了。我相信,或希望,再没有人在机场或什么地方,故意挥舞那个小蓝本“献丑”了吧。

最后解释一下题目,为什么光议论“嫁”,不议论“娶”呢?这还不简单么?因为作者是男的呀,有“怜香惜玉”的天性。如果作者是位女性,就该为中国帅哥娶丑洋女揪心了。你说对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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